北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二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北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二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北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二期总体规划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其中近期规划为2018-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北至沙河南侧河堤,南到北环路,东至小章村村界东侧,西到定魏公路。规划区范围用地面积为590.73公顷;征地范围为627.15公顷,其中可用建设用地面积为520.32公顷。
规划产业定位:规划将北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分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危废处置区、废旧电池综合利用区、废旧电子电器高值化利用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环保智慧物流园、商务及生活配套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中心、金属高值化利用区、橡塑高值化利用区、废纺织高值化利用区。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定州经济开发区建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会广
联系电话:13383017585
电子邮箱:liuhuiguang1@163.com
通讯地址:定州市北方(定州)再生资源产业基地迎宾路1号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北京益普希环境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8号大族企业湾3栋B座4层
联系人:管工
联系电话:010- 844508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发表与园区二期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nNRoUEgFoPBrRF1rkiIIw
提取码:o4xk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自公示之日起,在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建议。
2.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
发布单位: 定州经济开发区建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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