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河北瀛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北方(定州)再生资源基地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位于定州市周村镇东南,北方(定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基地占地范围内,经六路以西,纬一路以北,沙河北岸。项目中心点坐标为:北纬38°23'2.72",东经114°56'5.88"。
河北瀛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北方(定州)再生资源基地污水处理项目于2016年1月20日由定州市发展改革局核准并备案。2015年8月,河北瀛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河北瀛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北方(定州)再生资源基地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定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2月18日以定环书【2016】3号文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截至目前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完成了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m3/d污水处理系统,该系统及配套的各项环保设施经调试试运行,具备了验收监测条件。
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启动时间:2021年3月。验收范围与内容:本次对整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治理排放情况以及“三同时”、环评审批文件落实情况等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项目属于企业自主验收的建设项目。受河北瀛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宏德睿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6日对河北瀛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现场采样及测定,并于2020年12月6日~2020年12月12日进行接样、分析。于2020年12月12日出具《河北瀛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HDRC 2020 W0725),于2020年12月30日出具《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报告》(鉴别单位:河北科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申领排污许可证情况: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45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通用工序(HJ1120—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 978-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 1083—2020)》等要求,本项目已申请排污许可证许可证号为:91130682MA07QK544K001V。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年12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年7月1日);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
(9)《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2017年11月6日);
(10)《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45号)(2017年6月19日);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29日);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1月1日);
(1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文);
(1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15)《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文);
(16)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第21号令,2013年2月16日);
(17)《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10月13日);
(1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1月1日);
(19)《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2012]130号,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财政部,2012年10月29日);
(20)《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21)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发[2013]104号;
(22)《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年9月6日);
(23)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计委、河北省经贸委冀水资 [2002]3号文《关于发布河北省用水定额(试行)的通知》;
(24)《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1996]第80号文);
(25)《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26)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冀环办发[2007]第65号文,2007年5月14日);
(2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2007]82号文);
(28)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冀环办[2010]238号文);
(29)《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2号);
(30)《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若干意见》(冀政[2008]10号文);
(31)《关于颁布《河北省水功能区划》的通知》(2004年5月15日,河北省环保局、河北省水利厅冀水资[2004]42号文);
(32)河北省环保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的通知》(冀环办发[2008]23号);
(33)《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年7月1日);
(3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冀政〔2009〕89号);
(35)《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环评文件编制的通知》(冀环办发[2012]195号,2012年9月4日);
(36)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定市府办〔2013〕93号);
(37)《定州市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3年9月16日);
(38)《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0年5月29日);
(39)《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4.2);
(40)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 (2015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7号(2015.3.6);
(41)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冀政办发〔2007〕65号(2015.5.29);
(42)《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年9月1日,部令第35号);
(43)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
(44)《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1996年5月20日,国家环保局环监[1996]470号);
(45)《关于印发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的通知》(环办[2003]95号)。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HJ19-2011);
(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9)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10)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河北瀛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北方(定州)再生资源基地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8月);
(2)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瀛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北方(定州)再生资源基地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定环书[2016]3号,2016年2月18日)。
2.4其他相关文件
(1)《河北瀛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北方(定州)再生资源基地污水处理项目监测报告》HDRC 2020 W0725。
3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1.1地理位置及周边关系
北方(定州)再生资源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定州市周村镇东南,北方(定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基地占地范围内,经六路以西,纬一路以北,沙河北岸。项目中心点坐标为:北纬38°23'2.72",东经114°56'5.88"。项目总占地面积2.42公顷。距离项目厂区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北侧的南辛兴村,距离为830m。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图见附图2。
3.1.2平面布置
项目设计中综合考虑地形条件及工艺流程要求,将污水处理厂划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1)生产管理区:位于厂区的东南部,主要设置附属用房、门卫等。是厂区的生产指挥中心。
2)厂区中间由道路直通东西,根据污水流向依次布置各污水处理单元,充分利用污水重力流动,减少污水提升环节。
厂区的分区明确,布局合理,相互之间即紧密联系又互不干扰。符合工艺流程,道路交通畅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污水管线布置在城镇及道路人行道或慢车道下面。
污水处理总平面布置见附图3。
污水管网图见附图4。
3.2建设内容
3.2.1主体设施建设内容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与实际工程建设内容见表3.2-1。
(2)工艺流程简述
①周村镇生活污水和各企业生产废水通过污水收集管网收集至污水处理工程进水口。
②粗、细格栅用于去除尺寸较大固体物质,以保护后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③旋流沉砂池用于去除污水中的可沉降粒径较小的固体物质。
④调节池用于对各部分废水pH、水质进行调节,保证后续处理工程稳定运行。
⑤涡凹气浮是专门为去除工业和城市水中的油脂、胶状物和悬浮物设计的。针对不同的废水,加入合适的絮凝剂和助凝剂。其设备运行费用低,工作效率高,操作维护简单。
⑥A/A/O法即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其构造是在A/O法的厌氧池后,好氧池前增设一个缺氧区。好氧区具有硝化功能,并使好氧区中的混合液回流至缺氧区进行反硝化,使之脱氮。污水在流经三个不同区域过程中,在不同微生物菌群的作用下,使污水中的有机物、氮和磷得到去除,达到同时进行生物脱氮和生物除磷的目的。
⑦化学除磷的投加点为后置投加,即在反应池后的沉淀池内投加。
化学除磷的药剂可采用铝盐、铁盐,也可采用石灰。铝盐中最常用的是聚合氯化铝(PAC)。以生物反应池为界,在生物反应池前投加为前置投加,在生物反应池后投加为后置投加,投加在生物反应池内为同步投加,在生物反应池前、后都投加为多点投加。前置投加点在原污水处,形成沉淀物与初沉污泥一起排除。前置投加的优点是还可去除相当数量的有机物,因此能减少生物处理的负荷。后置投加点是在生物处理之后,形成的沉淀物通过另设的固液分离装置进行分离,这一方法的出水水质好,但需增建固液分离设施。同步投加点为生物反应池内,形成的沉淀物与剩余污泥一起排除。多点投加点是在沉砂池、生物反应池和固液分离设施等位置投加药剂,其可以降低投药总量,增加运行的灵活性。
本次工程暂定化学除磷的投加点为后置投加,即在反应池后的沉淀池内投加。
⑧转盘滤池是采用过滤转盘外包滤布来代替传统滤池的砂滤料,滤布孔径很小,可截留粒径为几微米(μm)的微小颗粒。转盘滤池对进水水质的冲击负荷也有很高的承受能力。转盘滤池的运行完全靠PLC系统进行自动控制,无需专人职守操作。转盘滤池机械设备较少,使得设备的维护很简单。
⑨次氯酸钠属于高效的含氯消毒剂。次氯酸钠的消毒机理与液氯完全一致,ClO-离子在水中低pH时,产生HCIO杀灭病菌。次氯酸钠液体投入水中,瞬时水解形成氯酸和次氯酸根,反应式如下NaClO+H2O=HC1O+NaOH,因次氯酸是很小的中性分子,不带电荷,能迅速扩散到带负电的菌(病毒)体表面,并通过细菌的细胞壁,穿透到细菌内,次氯酸极强氧化性破坏了菌体和病毒上的蛋白质等酶系统,从而杀死病原微生物。
次氯酸钠容易在配液池配制成一定浓度的次氯酸钠容易,通过加药计量泵加入出水管道,在接触消毒池中,经过一定时间的消毒过程,可以实现杀菌消毒的目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浓度容易控制,消除了液氯、二氧化氯等容易跑、泄、漏、毒等安全隐患,药剂易于存储,对环境无害。
与液氯、二氧化氯消毒工艺相比,次氯酸钠消毒工艺运行方便,基建费用低。新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一般都采用NaCIO消毒工艺,老处理厂绝大部分已经或正在由液氯消毒改为次氯酸钠消毒。
(3)污水处理工程排污节点
污水处理工程排污节点一览见表3.4-2。
表3.4-2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排污节点一览表
序号
|
污染源
|
污染物类型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方式
|
1
|
粗格栅
|
废气(G1)
|
恶臭
|
连续
|
固废(S1)
|
栅渣
|
连续
|
2
|
提升泵房
|
废气(G2)
|
恶臭
|
连续
|
噪声(N1)
|
LeqdB(A)
|
连续
|
3
|
细格栅
|
废气(G3)
|
恶臭
|
连续
|
固废(S2)
|
栅渣
|
连续
|
4
|
旋流沉砂池
|
废气(G4)
|
恶臭
|
连续
|
噪声(N2)
|
LeqdB(A)
|
连续
|
固废(S3)
|
沉淀污泥
|
连续
|
5
|
调节池
|
废气(G5)
|
恶臭
|
连续
|
6
|
涡凹气浮
|
废气(G6)
|
恶臭
|
连续
|
噪声(N3)
|
LeqdB(A)
|
连续
|
固废(S4)
|
浮渣
|
连续
|
7
|
A/A/O反应池
|
废气(G7)
|
恶臭
|
连续
|
噪声(N4)
|
LeqdB(A)
|
连续
|
8
|
二沉池
|
废气(G8)
|
恶臭
|
连续
|
噪声(N5)
|
LeqdB(A)
|
连续
|
9
|
转盘滤池
|
废气(G9)
|
恶臭
|
连续
|
噪声(N6)
|
LeqdB(A)
|
连续
|
10
|
污泥脱水
|
废气(G10)
|
恶臭
|
连续
|
噪声(N7)
|
LeqdB(A)
|
间断
|
固废(S5)
|
剩余污泥
|
间断
|
3.5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建设过程中,主要变动情况见表3.5-1。
表3.5-1现场变动情况
序号
|
环评及审批文件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原因
|
是否属于重大变更
|
1
|
巴氏计量槽
|
中水回用管道带压
|
/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 年第9号),此11项变动,不涉及项目性质、规模及地点的变化,没有改变生产工艺,也没有使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
2
|
调节池需配有4台搅拌机
|
调节池配备8台搅拌机
|
调节池配备8台搅拌机,可以将污水搅拌的更加均匀
|
3
|
/
|
增加转鼓微滤机
|
增加转鼓微滤机,可以更好去除悬浮物等不溶性物质
|
4
|
/
|
增加压泥机
|
增加压泥机,提高污泥的处理效率
|
5
|
/
|
在污泥处理间安装了除臭装置,并设排风管道,连接了粗细格栅间、气浮间
|
将无组织排放的恶臭,集中收集处理,转变成有组织,经过处理后排放,减少恶臭污染物的排放
|
6
|
污水厂出水用于基地企业用水、周村镇和沙河景观绿化用水
|
污水厂出水仅用于基地企业用水
|
根据企业提供信息,目前需要处理的污水量较少,水量仅够基地企业用水
|
7
|
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10000m3/d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为“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中和调节池+气浮池+改良A/A/O生物综合池+转盘滤池+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
|
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10000m3/d,目前由于园区企业数量及排水量少,现处理水量为2000m3/d,处理工艺为“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中和调节池+气浮池+改良A/A/O生物综合池+转盘滤池+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
|
根据企业提供信息,目前需要处理的污水量较少,达不到设计的处理能力(建设处理能力为10000m3/d,由于园区企业排水量达不到建设能力)
|
8
|
项目劳动定员30人,其中管理及后勤人员8人,生产工人22人
|
项目劳动定员15人,其中运营人员9人,化验员1人,文员1人,维修工人1人,电工1人,工程师1人,厂长1人
|
根据企业提供信息,当前人员满足工作需要,可以保证企业正常运营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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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用电引自周村镇电网,采用双回路电源。
|
厂区用电引自周村镇电网,但采用单回路电源
|
根据企业提供信息,单回路电源可以满足厂区用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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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气浮间配有电动葫芦一台
|
实际建设中没有安装该设备
|
根据企业提供信息,电动葫芦用于设备检维修 ,不涉及运营
|
11
|
装盘滤池间配有滤布转盘一台
|
实际建设中为不锈钢转盘
|
根据企业提供信息,不锈钢转盘与滤布转盘相比,可以达到相同的效果。
|
12
|
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二级标准
|
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H2S、NH3、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H2S、NH3、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值要求。
|
执行最新排放标准
|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厂区内工作人员办公生活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化验室排水,其中大部分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少量化验室废水经厂区内管网收集后送至污水处理工程格栅,与收集的污水共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中和调节池+气浮池+改良A/A/O生物综合池+转盘滤池+消毒工艺”。
图4.1-1绿源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污泥浓缩池 高密度沉淀池
旋流沉砂池 调节池
纤维转盘 生化池
图4.1-2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4.1.2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工程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供暖采用水源热泵采暖,不设锅炉,因此,本工程无燃煤废气产生。
4.1.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有鼓风机、各种泵类、污泥浓缩脱水机等,噪声源强及采取的降噪措施见表4.1-3
表4.1-3 噪声源强及采取措施
声源名称
|
采取措施
|
水泵房
|
采用低噪声设备,置于泵房内、厂房隔声,设基础减振
|
风机房
|
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基础减振、消声装置
|
曝气池
|
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基础减振
|
污泥处理间
|
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基础减振
|
反冲洗泵
|
采用低噪声设备,置于泵房内、厂房隔声,设基础减振
|
4.1.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剩余污泥,废酸液、职工生活垃圾等。
(1)栅渣
在污水预处理阶段,由格栅分离出一定量的栅渣,主要含有废弃塑料袋、泡沫塑料、纤维、果皮、茶叶、纸屑等。
(2)剩余污泥
在污水的生化处理阶段会产生大量的活性污泥,一部分回流,以维持反应池的污泥浓度,剩余活性污泥进入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全部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3)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4)废酸液
在线监测设备和化验室实验产生的废酸液,厂内临时存储,定期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石家庄新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4.2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4.2.1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废水处理站进、出口均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已与环保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在线监测设备型号及数量见表4.2-1。
表4.2-1废水处理站在线监测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型号
|
监测因子
|
联网情况
|
1
|
COD在线监测仪
|
2套
|
/
|
COD
|
已联网
|
2
|
氨氮在线监测仪
|
2套
|
/
|
氨氮
|
已联网
|
3
|
总氮在线监测仪
|
2套
|
/
|
总氮
|
出口已联网,进口未联网
|
4
|
总磷在线监测仪
|
2套
|
/
|
总磷
|
出口已联网,进口未联网
|
废水处理站在线设备图片见图4.2-2。
图4.2-2 COD、氨氮在线监测仪
企业根据国家、地方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相关技术要求,对排污口进行了规范化管理,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孔。见图4.2-3
噪音排放源
固体废物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
图4.2-3 排污口图标及采样孔
4.2.2其他设施
项目不涉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表4.3-1
表4.3-1项目环保投资情况一览表
项目
|
污染源
|
环保措施
|
验收指标
|
验收标准
|
投资
(万元)
|
废气
|
进水池、储泥池
|
进水池加盖,采用地埋式;储泥池加设盖板。
|
H2S≤1.5mg/m3
NH3≤0.06mg/m3
臭气浓度(无量纲)≤2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二级标准
|
45
|
格栅间
|
密闭
|
污泥处理间
|
密闭,恶臭气体通过生物法处理系统进行除臭处理
|
废水
|
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口
|
处理能力为10000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中和调节池+气浮池+改良A/A/O生物综合池+转盘滤池+消毒工艺”。
|
出水:
COD≤50mg/L、BOD5≤10mg/L、SS≤10mg/L、氨氮≤5mg/L、总磷≤0.5mg/L、类大肠菌群≤1000个/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中一级A标准。
|
列入主体工程
|
进、出口安装流量计、COD、氨氮、在线监控装置。
|
噪声
|
设备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器、厂房隔声。
|
3类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4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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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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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
|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
固废
|
栅渣、沉砂、剩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鉴定为一般固废的剩余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外运填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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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绿化
|
厂区绿化面积11200m2,绿化率46.3%,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中新建污水处理厂绿化率不应小于3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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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
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完善的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包括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内的工厂管理规章制度。引进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全体员工进行技术培训,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成功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培训。建立污水处理水质、水量制度。按环境监测部门的要求,制定各项化(检)验技术规程,并保存化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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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它
|
厂区地面除建筑和绿化用地外,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处理;污水处理厂内沉砂池、生化池、二沉池、储泥池、滤池、消毒池等池底板混凝土浇筑采用分段循环逐层浇筑的方法,池壁墙混凝土浇筑采用单墙分层循环作业,对池底板采用了蓄水法养护。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池体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抗冻性能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污泥处理间地面采用1m厚粘土层打底,上面混凝土浇筑,并铺设人工陶瓷防渗衬层,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所有污水排水管材采用HDPE管,采用180°砂石垫层基础,对地基松软或不均匀沉降地段,管道基础采取加固措施。
|
列入主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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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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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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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环评文件及审批文件要求建设内容“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4.3-2。
表4.3-2“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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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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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设备\设施\措施
|
验收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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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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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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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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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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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水池
储泥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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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水池加盖,采用地埋式;储泥池加设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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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S
NH3
臭气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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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S≤1.5mg/m3
NH3≤0.06mg/m3
臭气浓度(无量纲)≤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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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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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对进水泵房的进水池加设盖板,采取地埋式;在储泥池加设盖板;格栅间密闭;污泥处理间密闭,恶臭气体经生物法处理系统进行除臭处理。经监测,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值要求,详见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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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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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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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理间
|
密闭,恶臭气体通过生物法处理系统进行除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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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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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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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能力为10000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中和调节池+气浮池+改良A/A/O生物综合池+转盘滤池+消毒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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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
BOD5
SS
氨氮
总磷、
类大肠菌群
|
出水:
COD≤50mg/L、
BOD5≤10mg/L、
SS≤10mg/L、
氨氮≤5mg/L、
总磷≤0.5mg/L、
类大肠菌群≤1000个/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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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中一级A标准。
|
本工程厂区内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经厂区内管网收集后送至污水处理工程格栅,与收集的污水共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监测,污水处理设施出口COD、BOD5、SS、氨氮、总磷、类大肠菌群日均浓度最大值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中一级A标准,详见检测报告
|
进水出口安装流量计、COD、氨氮在线监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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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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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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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器、厂房隔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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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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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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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间≤65dB(A)
夜间≤5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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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4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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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噪设备主要有鼓风机、各种泵类、带式污泥浓缩脱水机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控制措施。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详见检测报告
|
4类
|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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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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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
|
验收设备\设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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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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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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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
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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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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栅渣、沉砂、剩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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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鉴定为一般固废的剩余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外运填埋处置。运送过程中采用密闭车辆,避免对运输沿线造成的恶臭、粉尘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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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经鉴定为一般固废的剩余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等,送填埋场处理。运送过程中采用密闭车辆,避免对运输沿线造成的恶臭、粉尘等影响。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固体废物(污泥)鉴定报告见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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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
|
厂区绿化面积11200m2,绿化率46.3%,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中新建污水处理厂绿化率不应小于3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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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提供信息,初步判定,厂区绿化面积11200m2,绿化率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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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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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完善的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包括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内的工厂管理规章制度。引进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全体员工进行技术培训,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成功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培训。建立污水处理水质、水量制度。按环境监测部门的要求,制定各项化(检)验技术规程,并保存化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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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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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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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地面除建筑和绿化用地外,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处理;污水处理厂内沉砂池、生化池、二沉池、储泥池、滤池、消毒池等池底板混凝土浇筑采用分段循环逐层浇筑的方法,池壁墙混凝土浇筑采用单墙分层循环作业,对池底板采用了蓄水法养护。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池体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抗冻性能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污泥处理间地面采用1m厚粘土层打底,上面混凝土浇筑,并铺设人工陶瓷防渗衬层,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所有污水排水管材采用HDPE管,采用180°砂石垫层基础,对地基松软或不均匀沉降地段,管道基础采取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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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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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工程概况
河北瀛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北方(定州)再生资源产业基地污水处理项目厂址位于定州市周村镇东南,经六路以西,纬一路以北,沙河北岸。项目中心点坐标为:北纬38°23'2.72",东经114°56'5.88"。项目污水管网涉及周村镇、大吴村、怀德村及南辛兴存等村镇。项目总占地面积2.42公顷。距离项目厂区最近的敏感点为南辛兴村,距离为830m。
项目总投资7014.24万元,工程总占地面积2.42公顷,绿化面积11200m2,厂区绿化率46.3%,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中新建污水处理厂绿化率不应小于30%的要求。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新建处理能力为10000 m3/d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工艺为“预处理+中和调节池+气浮池+改良A/A/O生物综合池+转盘滤池+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厂外配套管道DN400—11290m;DN500—10460m;DN600—3260m;DN800—280m。合计25290m。管材为HDPE管。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定州市域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及《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定市政〔2011〕87号)要求,定州市发展改革局已出具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项目建设可行。
2、项目衔接
(1)供水、供电
污水处理工程用水由基地集中供水管网供给,供电由周村镇供电管网供给。
(2)供热
项目供暖采用水源热泵采暖,不建设锅炉。
(3)给排水
污水处理厂用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用水、化验室用水和绿化用水。生活用水由基地集中供水管网供给,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第三部分:生活用水》(DB13/T1161.3-2009),水厂内办公人员生活用水量为3.3m3/d(1204.5m3/a)。化验室使用去离子水,消耗量为9.6m3/a,直接外购。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64m3/d(963.6m3/a),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入厂水质标准,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化验废水产生量为7.68m3/a(折合0.021m3/d),其中废酸液2.68m3/a(折合0.007m3/d),全部厂内临时存储,定期委托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外委安全处置;剩余酸碱废水5.0m3/a(折合0.014m3/d)经采用酸碱中和处理后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入厂水质标准,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厂区绿化用水全部损耗,没有废水产生。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除PM10日平均浓度存在超标现象外,SO2、NO2日平均浓度和SO2、NO2小时平均浓度均无超标现象,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评价区域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的9个监测项目中,各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表明目前项目附近地下水水质良好,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适于生活饮用。
项目位于产业基地建设范围内,项目建设位置边界现状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4、污水处理工艺方案选择与可行性
(1)工艺方案选择
根据服务区域污水水质的特点,结合进出水水质指标,考虑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和面积、工程投资和运行后的管理和运行费用,拟建工程污水处理工艺拟采用“预处理+中和调节池+气浮池+改良A/A/O生物综合池+转盘滤池+消毒工艺”。
(2)工艺可行性论证
①二级处理工艺可行性论证
本项目二级处理工艺采用改良A/A/O生化池,该工艺具有:工艺成熟,流程简单,运行稳定;脱氮除磷分区进行,尤其是脱氮效率高;改良型A/A/O工艺采用鼓风曝气,氧利用率高,故其能耗较低;改良型A/A/O工艺主要是推流的矩形池体,便于和沉淀池进行合建。由于本工程处理规模小,合建后的处理构造物占地小。节省占地。本项目二级生物处理工艺可行。
②深度处理工艺的可行性论证
根据本工程的出水标准及排水去向,深度处理工艺采用“转盘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经类比分析,处理工艺可行。
③排水方案可行性论证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河北省环保局相关规定,本项目处理后的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水用于基地企业中水、基地规划的景观用水及周村镇镇区绿化、抑尘用水,剩余部分全部排入沙河景观用水,排水方案可行。
5、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影响分析
由废气污染物估算结果可知,厂区H2S无组织排放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513mg/m3,占标率为5.133%,Pmax<10%。厂区NH3无组织排放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为0.007186mg/m3,占标率为3.593%,Pmax<10%。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300m。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830m的南辛兴村,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2)废水影响分析
污水处理厂是一项环保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投入运营后,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中一级A标准,排水用于基地规划的景观用水及周村镇镇区绿化、抑尘用水。污水处理厂通过对收水区域生产及生活污水的进一步处理后,废水污染物得到大幅度削减,其中,其中COD减少1387t/a、BOD5减少642.4t/a、SS减少1029.3t/a、氨氮减少94.9t/a、总磷减少12.78t/a,有效保护区域水环境。
在项目采取报告中提出的防渗、监控等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程度小,在强化管理、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3)噪声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所选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由预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栅渣、沉砂、污水处理产生的剩余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等,均为一般固废,全部送垃圾填埋场填埋。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6、拟采取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降低恶臭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对进水泵房的进水池加设盖板,采取地埋式;在储泥池加设盖板;格栅间密闭;污泥处理间密闭,恶臭气体经生物法处理系统进行除臭处理。
经过预测可知:厂界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二级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厂区内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产生量为2.64m3/d。以上废水经厂区内管网收集后送至污水处理工程格栅,与收集的污水共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措施可行。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防止生产中跑、冒、滴、漏以及各种构筑物渗漏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拟建工程采取的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①厂区地面除建筑和绿化用地外,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处理;
②污水处理厂内沉砂池、生化池、二沉池、储泥池、滤池、消毒池等池底板混凝土浇筑采用分段循环逐层浇筑的方法,池壁墙混凝土浇筑采用单墙分层循环作业,对池底板采用了蓄水法养护。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池体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抗冻性能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③污泥处理间地面采用1m厚粘土层打底,上面混凝土浇筑,并铺设人工陶瓷防渗衬层,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
④所有污水排水管材采用HDPE管,采用180°砂石垫层基础,对地基松软或不均匀沉降地段,管道基础采取加固措施。
⑤加强收水范围内生产企业收水管网防渗,适当情况下应加装套管。
从投资角度,实施以上的防治措施,大大降低了污染地下水的风险,也会大大节省治理污染地下水的费用;从技术角度看,以上措施设计技术方案合理,可以利用工程手段实现;从经济上讲,该工程措施在整个投资中占一小部分,经济完全可以支撑。
为了确保防渗措施的防治效果,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严格按防渗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建设方加强防治措施的日常维护,使防治措施达到应有的防治效果,措施可行。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噪设备主要有鼓风机、各种泵类、带式污泥浓缩脱水机等,噪声源强为70~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经鉴定为一般固废的剩余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等,送填埋场处理。运送过程中采用密闭车辆,避免对运输沿线造成的恶臭、粉尘等影响。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措施可行。
7、清洁生产分析
推行清洁工艺、实施清洁生产,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从工生产工艺、设备选型、资源利用指标、节能降耗方面分析方面分析,和同类污水处理企业相比较,本工程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8、选址可行性分析
依据定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的本项目规划选址意见,项目用地位置位于周村镇东南,用地性质属公用设施用地,项目已取得定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选址意见,项目建设符合定州市城乡规划要求。
本工程收水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及企业废水经配套管网收集至本项目,收水便利。
本项目针对恶臭采取对进水泵房的进水池加设盖板,采取地埋式;在储泥池加设盖板;格栅间密闭;污泥处理间密闭,恶臭气体经生物法处理系统进行除臭处理。厂界处恶臭污染物H2S和NH3的浓度远远小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二级标准。工程产生的生活污水一并汇入格栅井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厂区采取完善的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采取噪声治理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经计算确定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830m的南辛兴村,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100%的被调查者同意项目选址和建设,无反对意见。
综上所述,项目厂址选择合理。
9、总量控制
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t/a、NOx:0t/a;水污染物:COD:0t/a、氨氮:0t/a。
10、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1)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于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14日和2015年8月17日~2015年8月28日在周村政府驻地、南辛兴村、北辛兴村、大吴村和怀德村等评价范围内的村庄进行了环评信息张贴公示,周期分别为10个工作日,并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征求当地公众的意见。
(2)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100%的被调查者认为该项目选址合理,100%的被调查者同意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11、工程可行性结论
河北瀛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北方(定州)再生资源基地污水处理项目是一项环境保护工程,也是一项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对各种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功能要求。
目前沙河景观水系正在设计阶段,定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和定州市国土资源局均已出具了相关证明文件。评价要求,在沙河景观水系建成投入运营前,本污水处理厂不得投入运营,以确保项目出水全部得到有效利用。
项目的建设能够显著改善服务区域的水环境,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优化当地投资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绝大多数公众支持该项目建设,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为最大限度减轻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环保设备设施的稳定运行,本评价提出如下建议:
(1)在厂区内处理单元周围、空闲地带及厂区围墙周边种植草木,厂内乔灌草结合,厂区围墙周边种植高大乔木,尽量减小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
(2)在污水处理厂应安装自动在线监测仪器,保证出水排放稳定达标。
(3)对进入本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外排废水严格管理,实行监测制度,进入污水厂的废水必须达到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
(4)鉴于该污水厂收水范围内有生产企业,建议增设事故水池和工业废水监控设施,此类设施由各企业自行落实,污水处理厂有监督催促的义务。
(5)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2.1《河北瀛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北方(定州)再生资源基地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
河北源再生资源有限公报来的《北方(定州)再生资源基地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结合定州市评估中心评估意见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编制比较规范,内容全面,同意连同本批复作为该项目设计、施工及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该项目为生活及部分工业污水处理项目,项目位于定州市周村镇东南,项目总投资7014.24万元,定州市发改局、规划局、土地等部门出具相关意见、项目选址可行。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各项建设内容和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应与环评文件相符,我局将依据环评文件和本地批复进行验收。
1、同意北方(定州)再生源基地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建中应严格实环评及三同时要求,确保按要求进行建设。
2、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污水处理工艺和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以及监测频次,确保污染物达标推放。
3、接纳基地企业生产废水前,应按照专家意见建设事故水池,定期监测水质情況,防止工业废水对污水处理系统的冲击。
4、接纳生产废水后,应组织对剩余污泥进行危险物鉴定,如鉴定为危险废物,剩余污泥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和处置,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5、项目处置达标后的排水,应按照环评要求用于景观用水及企业中水回用,在未经河道管理部门同意前,不得排入沙河河道。
四、项目建成需书面申请环保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项目建设期间的日常监管由定州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6验收执行标准
6.1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1)废气
有组织废气:H2S、NH3、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H2S、NH3、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值要求。
(2)废水
污水处理厂排水中COD、BOD5、SS、氨氮、总磷、类大肠菌群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噪声
营运期污水厂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污泥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污泥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
7 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7.1.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厂区内工作人员办公生活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化验室排水,其中大部分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少量化验室废水经厂区内管网收集后送至污水处理工程格栅,与收集的污水共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中和调节池+气浮池+改良A/A/O生物综合池+转盘滤池+消毒工艺”。
本项目废水监测点位、因子、频次及监测周期见表7.1-1。
表7.1-1废水监测点位、因子、频次及监测周期一览表
废水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监测周期
|
废水
|
污水处理厂进口
|
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以磷计)、悬浮物、粪大肠菌群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
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6日
|
污水处理厂出口
|
7.1.2废气
7.1.2.1有组织排放
①污泥处理间密闭设排风管道,污泥处理间恶臭气体通过1台引风机引至生物法处理系统进行除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口排放。
②格栅间、储泥池等产生的臭气浓度相对较低,格栅间进行密闭,在储泥池加设盖板,格栅间、储泥池与污泥处理间相连,通过污泥间排风管道经处理后排放。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因子、频次及监测周期见表 7.1-2。
表7.1-2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因子、频次及监测周期一览表
废气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监测周期
|
有组织废气
|
恶臭处理排气筒出口
|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
|
连续检测2天,每天检测3次
|
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6日
|
7.1.2.2无组织排放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监测点位、因子、频次及监测周期见表 7.1-3,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见图 7.1-4。
表7.1-3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因子、频次及监测周期一览表
废气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监测周期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
|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
|
连续检测2天,每天检测4次
|
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6日
|
图 7.1-4 厂界无组织监测点位示意图
7.1.3厂界噪声监测
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位、监测量、频次及监测周期见表 7.1-5,厂界噪声监测点位见图 7.1-6。
表7.1-5噪声监测点位、因子、频次及监测周期一览表
序号
|
监测位置
|
监测内容
|
监测频次
|
监测周期
|
1
|
厂界南1#
|
噪声
|
连续检测2天,
昼夜各监测1次
|
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6日
|
2
|
厂界西2#
|
3
|
厂界北3#
|
图7.1-6厂界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7.1.4固体废物监测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剩余污泥,废酸液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1)栅渣
在污水预处理阶段,由格栅分离出一定量的栅渣,主要含有废弃塑料袋、泡沫塑料、纤维、果皮、茶叶、纸屑等。
(2)剩余污泥
在污水的生化处理阶段会产生大量的活性污泥,一部分回流,以维持反应池的污泥浓度,剩余活性污泥进入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全部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固体废物鉴定报告详见附件13。
(3)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4)废酸液
在线监测设备和化验室实验产生的废酸液,厂内临时存储,定期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石家庄新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8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表8.1-1监测分析方法、检出限一览表
序号
|
检测类别
|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国标代号
|
检测仪器名称
|
检出限
|
1
|
有组织废气
|
臭气浓度
|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1993
|
/
|
/
|
2
|
氨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
T6-新悦 可见分光光度计 FX005
|
0.25mg/m3
|
3
|
硫化氢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硫化氢的测定3.1.11.2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B)
|
T6-新悦 可见分光光度计 FX005
|
0.001mg/m3
|
4
|
无组织废气
|
臭气浓度
|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1993
|
/
|
/
|
5
|
硫化氢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硫化氢的测定3.1.11.2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B)
|
T6-新悦 可见分光光度计 FX005
|
0.001mg/m3
|
6
|
氨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2009
|
T6-新悦 可见分光光度计 FX005
|
0.01 mg/m3
|
7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
/
|
4 mg/L
|
8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
T6-新悦 可见分光光度计 FX005
|
0.025mg/L
|
9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
SHP-300JB 生化培养箱 FX022
|
0.5 mg/L
|
10
|
总磷(以磷计)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
T6-新悦 可见分光光度计 FX005
|
0.01 mg/L
|
11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
ATX124 电子天平
FX023
|
/
|
12
|
粪大肠菌群
|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 HJ/T347.2-2018
|
MJX-150BШ 霉菌培养箱 FX053
GH4500 隔水培养箱
FX054
|
/
|
13
|
厂界噪声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AWA5688 多功能声级计 CY060
|
/
|
8.2监测仪器
监测所使用的仪器情况见表8.2-1。
表8.2-1污染物监测仪器使用情况
序号
|
仪器名称
|
型号
|
仪器编号
|
检定/校准情况
|
检定有效期
|
1
|
电子天平124
|
ATX124
|
FX023
|
检定
|
2021.4.22
|
2
|
BOD培养箱
|
SHP-300JB
|
FX022
|
校准
|
2021.4.22
|
3
|
大流量烟尘(气)测试仪
|
YQ3000-D
|
CY089
|
校准
|
2021.11.18
|
4
|
多功能声级计
|
AWA5688
|
CY060
|
检定
|
2021.9.22
|
5
|
声校准器
|
AWA6022A
|
CY066
|
检定
|
2020.11.19
|
6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DHG-9247A
|
FX020
|
校准
|
2021.4.22
|
7
|
空盒气压表
|
DYM3
|
CY092
|
检定
|
2021.11.23
|
8
|
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
|
DEM6
|
CY091
|
检定
|
2021.11.23
|
9
|
大气采样器
|
KB-6E
|
CY010
|
检定
|
2021.4.22
|
10
|
KB-6120型综合大气采样器
|
KB-6120型
|
CY085
|
校准
|
2021.10.18
|
11
|
KB-6120型综合大气采样器
|
KB-6120型
|
CY086
|
校准
|
2021.10.18
|
12
|
KB-6120型综合大气采样器
|
KB-6120型
|
CY087
|
校准
|
2021.10.18
|
13
|
KB-6120型综合大气采样器
|
KB-6120型
|
CY088
|
校准
|
2021.10.18
|
14
|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
DHG-9023A
|
FX019
|
校准
|
2021.4.22
|
15
|
恒温恒湿空调机组
|
YKX-3WS
|
FX035
|
校准
|
2021.7.15
|
16
|
电子天平(十万分之一)
|
AUW-220D
|
FX024
|
检定
|
2021.4.22
|
17
|
电子天平(万分之一)
|
AUW-220D
|
FX024
|
检定
|
2021.4.22
|
18
|
恶臭采样器
|
CQ-01
|
CY082
|
/
|
/
|
19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T6-新悦
|
FX005
|
检定
|
2021.4.22
|
20
|
霉菌培养箱
|
MJX-150BШ
|
FX053
|
校准
|
2020.12.11
|
21
|
隔水培养箱
|
GH4500
|
FX054
|
校准
|
2020.12.11
|
8.3人员能力
参加本次检测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人员情况见表8.3-1。
表8.3-1检测人员一览表
序号
|
人员姓名
|
岗位
|
上岗证编号
|
1
|
曹荣鑫
|
现场检测员
|
HDRC046
|
2
|
赵万达
|
现场检测员
|
HDRC048
|
3
|
边乐
|
嗅辨员
|
HDRC042/ PD202009050000103
|
4
|
郝子璇
|
嗅辨员
|
PD202009050000102
|
5
|
任欣歌
|
实验分析员/判定师
|
HDRC024/1908241616
|
6
|
狄小青
|
实验分析员
|
HDRC039
|
7
|
冯雨薇
|
嗅辨员
|
1901140194
|
8
|
王硕
|
嗅辨员
|
1901140197
|
9
|
李紅慧
|
嗅辨员
|
1901140196
|
10
|
袁贝贝
|
嗅辨员
|
1901140195
|
8.4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1-2019)等的要求进行。实验室分析过程使用标准物质、空白试验、平行双样测定等质控措施,平行样、质控标样检测结果均合格。质控措施见表8.4-1。
表8.4-1水质质控数据分析
序号
|
类别
|
检测项目
|
质控措施结果
|
结果评价
|
1
|
废水
|
COD
|
以水质化学需氧量标准样品为质量控制
其测定结果在标准值范围内
|
质控数据合格
|
2
|
氨氮
|
以水质氨氮标准样品为质量控制
其测定结果均在标准值范围内
|
质控数据合格
|
3
|
SS
|
以平行双样为质量控制
其测定结果标准偏差符合标准要求
|
质控数据合格
|
4
|
BOD5
|
以水质生化需氧量标准样品为质量控制
其测定结果均在标准值范围内
|
质控数据合格
|
5
|
总磷
|
以水质总磷标准样品为质量控制
其测定结果在标准值范围内
|
质控数据合格
|
6
|
粪大肠菌群
|
以空白对照为质量控制
其测定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
质控数据合格
|
8.5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检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检测前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漏,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规范》(HJ/T 55-2000)等进行。质控措施见表8.5-1。
表8.5-1气体检测质控
序号
|
仪器/项目
|
质控措施结果
|
结果评价
|
1
|
氨
|
以曲线校核为质 量控制
其测定结果的相对误差符合标准要求
|
质控数据合格
|
2
|
硫化氢
|
以曲线校核为质量控制
其测定结果的相对误差符合标准要求
|
质控数据合格
|
8.6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声级计测量前后均经标准声源校准,校准前后示值误差小于0.5dB,测试时无雨雪,无雷电,风速小于5.0m/s,本项目噪声检测仪器检验表见表8.6-1
表8.6-1噪声仪器校验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检测日期
|
时间
|
检测前校准值/dB(A)
|
检测后校准值/dB(A)
|
结果评价
|
1
|
声校准器
AWA6022A CY066
|
2020.12.5
|
昼间
|
93.7
|
93.8
|
校准合格
|
2
|
夜间
|
93.6
|
93.7
|
校准合格
|
3
|
2020.12.6
|
昼间
|
93.7
|
93.8
|
校准合格
|
4
|
夜间
|
93.6
|
93.7
|
校准合格
|
9 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根据企业实际水处理量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监测期间企业工况为80%。
9.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9.2.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9.2.1.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厂区内工作人员办公生活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化验室排水,其中大部分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少量化验室废水经厂区内管网收集后送至污水处理工程格栅,与收集的污水共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中和调节池+气浮池+改良A/A/O生物综合池+转盘滤池+消毒工艺”。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场内园区绿化。
经监测,本项目COD浓度日均最大值为41mg/L、SS浓度日均最大值为8mg/L、氨氮浓度日均最大值为1.26mg/L、BOD5浓度日均最大值为8.5mg/L、总磷浓度日均最大值为0.15mg/L、粪大肠菌群浓度日均最大值为5×102 MPN/L,其检测结果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中一级A标准。(即COD≤50mg/L、SS≤10mg/L、氨氮≤5mg/L、BOD5≤10mg/L、总磷≤0.5mg/L、粪大肠菌群≤1000 MPN/L)
9.2.1.2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如下:
①污泥处理间密闭设排风管道,污泥处理间恶臭气体通过1台引风机引至生物法处理系统进行除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口排放。
②格栅间、储泥池等产生的臭气浓度相对较低,格栅间进行密闭,在储泥池加设盖板,格栅间、储泥池与污泥处理间相连,通过污泥间排风管道经处理后排放。
经监测,厂界无组织排放硫化氢监控点浓度最大值为0.008mg/m3,氨监控点浓度最大值为0.18mg/m³,臭气浓度监控点浓度最大值为17(无量纲),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H2S≤1.5mg/m3、NH3≤0.06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20)
9.2.1.3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有鼓风机、各种泵类、污泥浓缩脱水机等,噪声源强及采取的降噪措施见表9.2-2。
表9.2-2 噪声源强及采取措施
声源名称
|
采取措施
|
水泵房
|
采用低噪声设备,置于泵房内、厂房隔声,设基础减振
|
风机房
|
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基础减振、消声装置
|
曝气池
|
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基础减振
|
污泥处理间
|
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基础减振
|
反冲洗泵
|
采用低噪声设备,置于泵房内、厂房隔声,设基础减振
|
经监测,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9.2.1.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剩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等。全部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在线监测设备和化验室实验产生的废酸液,厂内临时存储,定期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石家庄新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9.2.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9.2.2.1废水
本项目废水治理设备监测结果见表9.2-3。
表9.2-3废水监测结果
采样点位及
日期
|
检测因子
|
单位
|
检测结果
|
执行标准/标准值
|
达标
情况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污水总排口2020.12.5
|
COD
|
mg/L
|
44
|
40
|
38
|
41
|
≤50
|
达标
|
SS
|
mg/L
|
8
|
9
|
7
|
8
|
≤10
|
达标
|
BOD5
|
mg/L
|
7.8
|
7.9
|
9.0
|
8.2
|
≤10
|
达标
|
氨氮
(以N计)
|
mg/L
|
1.28
|
1.20
|
1.28
|
1.25
|
≤5
|
达标
|
总磷
|
mg/L
|
0.16
|
0.15
|
0.14
|
0.15
|
≤0.5
|
达标
|
粪大肠菌群
|
MPN/L
|
5×102
|
6×102
|
4×102
|
5×102
|
≤1000
|
达标
|
污水总排口2020.12.6
|
COD
|
mg/L
|
42
|
36
|
36
|
38
|
≤50
|
达标
|
SS
|
mg/L
|
8
|
6
|
7
|
7
|
≤5
|
达标
|
BOD5
|
mg/L
|
8.8
|
7.2
|
9.4
|
8.5
|
≤10
|
达标
|
采样点位及
日期
|
检测因子
|
单位
|
检测结果
|
执行标准/标准值
|
达标
情况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污水总排口2020.12.6
|
氨氮
(以N计)
|
mg/L
|
1.30
|
1.26
|
1.21
|
1.26
|
≤0.5
|
达标
|
总磷
|
mg/L
|
0.16
|
0.18
|
0.12
|
0.15
|
≤10
|
达标
|
粪大肠菌群
|
MPN/L
|
4×102
|
6×102
|
6×102
|
5×102
|
≤1000
|
达标
|
经监测,厂区污水出口总磷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15 mg/L,氨氮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26 mg/L,悬浮物日均浓度最大值为8mg/L,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为4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为8.5mg/L,粪大肠菌群日均浓度最大值5×102mg/L,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即:COD≤50mg/L、BOD5≤10mg/L、SS≤10mg/L、氨氮≤5mg/L、总磷≤0.5mg/L、类大肠菌群≤1000个/L)
9.2.2.2废气
(1)有组织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2-4。
表9.2-4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及检测点位
|
检测
项目
|
单位
|
检测结果
|
执行标准/标准值
|
达标情况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最大值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1-1993)表2
|
进水池、储泥池、格栅间、污泥处理间工序排气筒出口1#
2020.12.5
|
标干
流量
|
Nm3/h
|
20245
|
19680
|
19880
|
20245
|
/
|
/
|
氨
浓度
|
mg/m³
|
1.16
|
1.38
|
1.29
|
1.38
|
/
|
/
|
氨
排放
速率
|
kg/h
|
0.023
|
0.027
|
0.026
|
0.027
|
≤4.9kg/h
|
达标
|
硫化氢
浓度
|
mg/m3
|
0.045
|
0.039
|
0.032
|
0.045
|
/
|
/
|
硫化氢排放
速率
|
kg/h
|
0.001
|
0.001
|
0.001
|
0.001
|
≤0.33kg/h
|
达标
|
臭气
浓度
|
无量纲
|
1303
|
977
|
1738
|
1738
|
≤2000
|
达标
|
采样日期及检测点位
|
检测
项目
|
单位
|
检测结果
|
执行标准/标准值
|
达标情况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最大值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1-1993)表2
|
进水池、储泥池、格栅间、污泥处理间工序排气筒出口1#
2020.12.6
|
标干流量
|
Nm3/h
|
20066
|
20493
|
19418
|
20493
|
/
|
/
|
氨
浓度
|
mg/m³
|
1.36
|
1.17
|
1.26
|
1.36
|
/
|
/
|
氨
排放
速率
|
kg/h
|
0.027
|
0.024
|
0.024
|
0.027
|
≤4.9kg/h
|
达标
|
硫化氢
浓度
|
mg/m3
|
0.034
|
0.037
|
0.026
|
0.037
|
/
|
/
|
硫化氢
排放
速率
|
kg/h
|
0.001
|
0.001
|
0.001
|
0.001
|
≤0.33kg/h
|
达标
|
臭气
浓度
|
无量纲
|
733
|
1303
|
1738
|
1738
|
≤2000
|
达标
|
经检测,本项目有组织废气进水池、储泥池、格栅间、污泥处理间工序排气筒出口1#氨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7kg/h、硫化氢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1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738无量纲,其检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即氨排放速率≤4.9kg/h、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2)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2-5。
表9.2-5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项目及单位
|
采样日期
|
检测
频次
|
检测结果
|
执行标准/标准值
|
达标
情况
|
|
监控点2#
|
监控点3#
|
监控点4#
|
最
大值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
|
|
臭气浓度
(无量纲)
|
2020.12.5
|
1
|
14
|
14
|
15
|
17
|
≤20
|
达标
|
|
2
|
12
|
13
|
13
|
|
3
|
15
|
15
|
11
|
|
4
|
16
|
15
|
17
|
|
2020.12.6
|
1
|
16
|
17
|
12
|
17
|
≤20
|
达标
|
|
2
|
14
|
13
|
16
|
|
3
|
14
|
16
|
12
|
|
4
|
12
|
15
|
17
|
|
检测项目及单位
|
采样
日期
|
检测点位
|
检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号
及标准值
|
达标情况
|
1
|
2
|
3
|
4
|
最大值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
|
氨
mg/m³
|
2020.12.5
|
参照点1#
|
0.11
|
0.12
|
0.10
|
0.12
|
0.18
|
≤0.06 mg/m³
|
达标
|
监控点2#
|
0.16
|
0.15
|
0.17
|
0.17
|
监控点3#
|
0.14
|
0.18
|
0.15
|
0.16
|
监控点4#
|
0.17
|
0.17
|
0.13
|
0.14
|
硫化氢
mg/m³
|
2020.12.5
|
参照点1#
|
0.004
|
0.003
|
0.003
|
0.004
|
0.008
|
≤1.5 mg/m³
|
达标
|
监控点2#
|
0.005
|
0.006
|
0.006
|
0.006
|
监控点3#
|
0.007
|
0.006
|
0.005
|
0.006
|
监控点4#
|
0.006
|
0.007
|
0.006
|
0.008
|
氨
mg/m³
|
2020.12.6
|
参照点1#
|
0.12
|
0.11
|
0.10
|
0.10
|
0.18
|
≤0.06 mg/m³
|
达标
|
监控点2#
|
0.16
|
0.17
|
0.16
|
0.17
|
监控点3#
|
0.18
|
0.15
|
0.15
|
0.15
|
监控点4#
|
0.17
|
0.16
|
0.14
|
0.14
|
硫化氢
mg/m³
|
2020.12.6
|
参照点1#
|
0.003
|
0.004
|
0.003
|
0.002
|
0.008
|
≤1.5 mg/m³
|
达标
|
监控点2#
|
0.006
|
0.006
|
0.008
|
0.005
|
监控点3#
|
0.005
|
0.005
|
0.005
|
0.007
|
监控点4#
|
0.007
|
0.007
|
0.006
|
0.006
|
经监测,厂界无组织排放硫化氢监控点浓度最大值为0.008mg/m3,氨监控点浓度最大值为0.18 mg/m³,臭气浓度监控点浓度最大值为17(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H2S≤1.5mg/m3、NH3≤0.06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20)
9.2.2.3厂界噪声
项目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2-6。
表9.2-6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采样时间
|
监测点位
|
昼间
|
夜间
|
执行标准/
标准值
|
达标情况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4类标准3类:南厂界
4类:西厂界、北厂界
|
2020.12.5
|
南厂界1#
|
58.3
|
47.8
|
昼间≤65
夜间≤55
|
达标
|
西厂界2#
|
58.8
|
48.7
|
昼间≤70
夜间≤55
|
北厂界3#
|
58.9
|
48.6
|
2020.12.6
|
南厂界1#
|
56.2
|
47.4
|
昼间≤65
夜间≤55
|
西厂界2#
|
57.5
|
48.4
|
昼间≤70
夜间≤55
|
北厂界3#
|
57.9
|
48.6
|
经监测,本项目南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6.2~58.3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7.4~47.8dB(A),其检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本项目西厂界、北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7.5~58.9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8.4~48.7dB(A),其检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9.2.2.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剩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等。全部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在线监测设备和化验室实验产生的废酸液,厂内临时存储,定期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石家庄新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9.2.2.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废水污染物总量核算公式:污染物浓度(mg/L)×排水量(m³/d)×运行时间(d/a)×10-6。
废气污染物总量核算公式:排放速率(kg/h)×运行时间(h)×10-3。
表9.2-7废气污染物核算总量
污染源
|
污染物
|
运行时间(h)
|
排放速率
(kg/h)
|
排放量(t/a)
|
进水池、储泥池、格栅间、污泥处理间工序排气筒出口
|
硫化氢
|
8760
|
0.001
|
0.008
|
氨
|
0.025
|
0.220
|
表9.2-8废水污染物核算总量
污染源
|
污染物
|
浓度(mg/L)
|
排水量(m³/d)
|
运行时间(d/a)
|
排放量(t/a)
|
污水总排口
|
悬浮物
|
8
|
2000
|
365
|
5.84
|
化学需氧量
|
40
|
29.2
|
氨氮
|
1.25
|
0.913
|
总磷
|
0.15
|
0.110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8.4
|
6.132
|
注:企业废水80%回用于园区企业,20%用于绿化
10 验收监测结论
10.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10.1.1环保设施处理监测结果
(1)废水
监测期间,废水治理设施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以N计)、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以磷计)、悬浮物、粪大肠菌群的监测结果均达标。
(2)废气
经监测,恶臭处理排气筒出口废气中硫化氢排放速率、氨排放速率、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均能够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有鼓风机、各种泵类、污泥浓缩脱水机等,经监测,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剩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等。全部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在线监测设备和化验室实验产生的废酸液,厂内临时存储,定期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石家庄新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经《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报告》(河北伟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结果为:
(1)根据污水处理污泥产生工艺、产生过程分析,可判断其不具有感染性、易燃性、反应性危险特性;
(2)所有污水处理污泥样品的浸出液 pH范围为6.37~7.89,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限值,可判断其不具有腐蚀性危险特性;
(3)四个污泥产生节点的样品浸出毒性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的鉴别标准值,可判断其不具有浸出毒性危险特性;经计算,转化为含水率72%后均未超过鉴别标准值,可判断定州绿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污泥不具有浸出毒性危险特性;
(4)四个污泥产生节点采集的样品的毒性物质含量及累积毒性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的鉴别标准值;经计算,转化为含水率72%后均未超过鉴别标准值,可判断定州绿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污泥不具有毒性物质含量超标的危险特性;
(5)根据毒性物质含量检测结果计算,四个污泥产生节点采集的样品急性毒性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的鉴别标准值;经计算,转化为含水率 72%后均未超过鉴别标准值,可判断定州绿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污泥不具有急性毒性危险特性;
(6)综上,定州绿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
10.1.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经监测,本项目有组织废气进水池、储泥池、格栅间、污泥处理间工序排气筒出口1#氨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7kg/h、硫化氢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1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738无量纲,其检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即氨排放速率≤4.9kg/h、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②无组织废气
经监测,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浓度最大值为0.18mg/m³、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08mg/m³、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7无量纲,其检测结果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二级标准。(即氨≤0.06mg/m³、硫化氢≤1.5mg/m³、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废水
经监测,本项目COD浓度日均最大值为41mg/L、SS浓度日均最大值为8mg/L、氨氮浓度日均最大值为1.26mg/L、BOD5浓度日均最大值为8.5mg/L、总磷浓度日均最大值为0.15mg/L、粪大肠菌群浓度日均最大值为5×102 MPN/L,其检测结果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中一级A标准。(即COD≤50mg/L、SS≤10mg/L、氨氮≤5mg/L、BOD5≤10mg/L、总磷≤0.5mg/L、粪大肠菌群≤1000 MPN/L)
(3)噪声
经监测,本项目南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6.2~58.3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7.4~47.8dB(A),其检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本项目西厂界、北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7.5~58.9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8.4~48.7dB(A),其检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剩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等。全部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在线监测设备和化验室实验产生的废酸液,厂内临时存储,定期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石家庄新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经《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报告》(河北伟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结果为:
(1)根据污水处理污泥产生工艺、产生过程分析,可判断其不具有感染性、易燃性、反应性危险特性;
(2)所有污水处理污泥样品的浸出液 pH范围为6.37~7.89,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限值,可判断其不具有腐蚀性危险特性;
(3)四个污泥产生节点的样品浸出毒性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的鉴别标准值,可判断其不具有浸出毒性危险特性;经计算,转化为含水率72%后均未超过鉴别标准值,可判断定州绿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污泥不具有浸出毒性危险特性;
(4)四个污泥产生节点采集的样品的毒性物质含量及累积毒性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的鉴别标准值;经计算,转化为含水率72%后均未超过鉴别标准值,可判断定州绿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污泥不具有毒性物质含量超标的危险特性;
(5)根据毒性物质含量检测结果计算,四个污泥产生节点采集的样品急性毒性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的鉴别标准值;经计算,转化为含水率 72%后均未超过鉴别标准值,可判断定州绿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污泥不具有急性毒性危险特性;
(6)综上,定州绿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