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zeedcn.com/Downloads。公众也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河北锦鹏医疗废物处置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定州市北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南侧
建设单位:河北锦鹏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6号院鸿运大厦9层
联系人:庄宁 联系电话:13910870178
电子邮箱:zhuangning@zeedcn.com
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辛庄路北软双新科创园B座三层
联系人:姜晓飞 联系电话:15176301440
邮箱:364088295@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距离本项目厂址3km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主要为南辛兴庄、小吴村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zeedcn.com/Downloads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将从国家生态环境部或网络链接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好之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自送、电话联系建设单位上门取件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邮寄或自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6号院鸿运大厦9层
电子邮箱:zhuangning@zeedcn.com
联 系 人:庄宁
联系方式:1391087017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15日)。
河北锦鹏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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